关于对全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活动
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
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科协,扩权强县试点市科协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科普法》和深入实施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充分调动全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,更好发挥企事业单位科普资源在提高职工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,省科协于2015年在全省企事业单位中组织开展了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活动,批准了17个科普车间(室)作为吉林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单位。
根据《关于开展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批准省级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单位的通知》精神,省科协拟对吉林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单位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省科协批准的2015-2016年度吉林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单位(名单见附件1)。
二、检查依据
省科协印发的《关于开展2015-2016年度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吉科协发科工字〔2015〕4号)。
三、检查办法
(一)请各参加创建单位按照相关创建标准的要求,组织开展自查工作。
(二)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科协成立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检查组,对本地区参加创建单位进行总结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于2016年7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。
(三)省科协将组成吉林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工作评估小组,依据市、州科协的评估验收结果,对参加创建单位进行综合认定,符合条件的,省科协将予以命名并授牌。
四、几点要求
(一)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科协要认真做好总结检查工作,加强领导,周密计划,确保总结检查工作质量,并按时完成。
(二)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科协要严格按照《吉林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活动实施办法》确定的标准,对创建单位的工作进行认真严格的检查、评估。
(三)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对吉林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活动检查验收材料,请及时报送省科协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。包括:各市、州对本地区参加全省优秀科普车间(室)创建单位检查验收的总体评估报告;各参加创建单位的自查评估报告;其他反映创建工作成效、存在问题和建议的有关材料。
联系人:王丽娜 李乐园
联系电话:0431-85261355
电子信箱:kg85261355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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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
2016年5月4日